汕头市构建四大体系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社区专干覆盖中心城区居委

汕头日报 2018-11-08 08:25

本报讯 (记者周敏)汕头开展创文活动以来,市民政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围绕四大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汕头市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和改进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为健全完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制度体系,市政府颁发了《汕头市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汕头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周边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政策体系。同时,创新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工作体系,在全市设立了19个未保工作观察点,向每个区县民政局增配一名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助理;与市禁毒办签订了共同推进汕头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合作协议;与10家市级公益社会组织签订结对帮扶战略合作协议;设立了347名社区专干,覆盖中心城区所有社区居委。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多措并举,从基本生活、户籍、监护、心理等方面推进关爱服务,扎牢特殊未成年人服务保障体系。汕头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136名,困境儿童103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630名,全部按照汕头市有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政策纳入了保障范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无人监护或监护缺失的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组织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个案服务、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及“春天雨露计划”等系列关爱行动。此外,市公安局2013年为全市837名贫困群众及其子女进行免费DNA检验,解决一批无户口贫困子女的入户登记工作;解决佛堂精舍收养弃婴孤儿户口遗留问题以及救助管理站长期滞留的无户口儿童户口登记问题。

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汕头市把未成年人保护试点业务工作和宣传同部署、同推进,系统宣传汕头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构建了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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