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久占不退 法院强制腾迁

汕头日报 2018-10-22 07:59

申请执行人徐某和被执行人纪某系同母异父兄弟,徐某于1988年购买位于汕头市濠江区青篮新园的一处房产,一直由纪某居住管理使用。后双方因上述房产起了纷争,两次闹上法庭。2014年12月,徐某将弟弟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原物,并支付房屋占用费,濠江法院审理后判决纪某返还上述房产。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6月汕头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因纪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退还,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期,汕头濠江法院在达濠街道青篮新园对这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占据房屋拒不退还的案件进行了强制腾迁,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兄弟关系,为了促进家庭和谐,决定调解为先,通过多种途径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执行法官多次顶着烈日到纪某家中,实地勘察现场,力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一开始,双方的抵触情绪颇重,并就一些陈年琐事争执不休。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解、释明法理。最终徐某提出由纪某给予一定的价款,该房产可转让给纪某。但是纪某却以没钱为由,否定徐某提出的方案。因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无法达成和解,濠江法院最终决定对涉诉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为确保执行程序公正透明,濠江法院使用综合执行指挥中心全程录音录像,还邀请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本次腾迁工作进行协助,协调濠江区公安机关参与应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并通知被执行人纪某到场。

执行当日上午,濠江法院执行干警等一行人再次来到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搬迁。门被打开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方案,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拍照、录像。随后,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暂放处。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行动,濠江法院成功将房屋交到了徐某代理人手中。至此,腾迁工作圆满完成。

据了解,近年来,濠江法院为有力打击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嚣张气焰,采取了系列行动和铁腕措施破解“执行难”问题,彰显了执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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