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推进专项工作 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作为重中之重
■延伸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汕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各区县实际,上下齐心深入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亮点频出。
澄海
深挖违建背后的
“保护伞”
“砰……”一声巨响,随着大型挖掘机的钢铁巨臂频频挥舞,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社区的一幢违法建设别墅轰然倒塌。这是当地涉黑涉恶势力的聚会场所。它的坍塌,意味着以姚某波为首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土崩瓦解。
澄海区纪委监委通过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核查,在初步核查出姚某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查明涉案人员与该犯罪团伙的关系,深挖存在失职渎职利益输送,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问题,目前共有9名党员干部因涉及姚案被立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澄海区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案件线索移送及联合办案工作合力。
澄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互相移送、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等途径,澄海区纪委监委共摸排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2件,已查结15件。
潮南
涉黑涉恶问题转立案3宗4人
“本次标的是神山社区的鱼池,本次招投标的形式公平、公正,能够中标,我非常高兴。”在井都镇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来自神山社区郑淑兰的委托人郑晓升以每年2530元/亩的价格投到了神山经联社四斗塭的2号鱼池,刚刚中标的他喜不自禁。
这是井都镇神山社区首次在镇“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的农村集体资源公开交易活动,标志着神山社区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潮南区纪委监委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重点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等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农村基层干部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等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潮南区共清理涉黑涉恶线索37条(其中省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15条),其中在查27条,了结10条,涉黑涉恶问题转立案3宗4人。
此外,潮南区还认真排查区扫黑办转办问题线索,对区扫黑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强化执纪审查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共接到区扫黑办交办线索29条,已查实了结7件,在查22件,尚未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潮阳
一“村霸”为非作歹十余年终落法网
“不能哭,大头来了!”这是谷饶镇石壁村村民用来吓唬和制止小孩哭闹的常用方式。而“大头”正是该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某奎的绰号。这句话的背后,是黄某奎在村里横行霸道十余年的恶劣行迹。
这些恶劣行迹,得从2003年其任石壁村石二片负责人时说起。他非法建设一栋约有六层高的住宅楼,占地面积大,设有电梯,配备高档家私,并利用职务便利占用石壁村村道在该住宅楼外围筑起围墙。
在2008年5月至2015年1月黄某奎任石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四个经济联合社规划发放土地面积约55.024亩,并以收取借款的名义收取地皮款共人民币1400多万元。
“村霸”横行村里,其亲戚甚至多次带头信访举报,引起了省、市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
经潮阳区纪委监委主导,主动介入,周密部署,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在2018年4月18日,黄某奎被抓获归案;次日,区监委对黄某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调查并报市纪委监委同意,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间,他除了坚持零口供,还出言不逊,声称出去后一定会报复配合调查的村干部,审讯异常艰难。
面对如此猖狂的“村霸”,调查组不愿意放过一丝一毫证据,同时从外围逐条核查线索。办案人员多次前往该村,发现多数干部群众甚至不相信村里的“大头”被抓了,担心过后会被报复,因而很多人不敢也不愿出来作证。对此,调查组做了大量工作,消除了当地群众的思想顾虑,为调查组的取证扫清了障碍。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处置违纪问题;按照监察法规定,边学边摸索,综合运用了谈话、询问、查询、走访等调查措施,充分凸显监察体制改革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作用。”办案人员介绍。
此案件是潮阳区监察委员会查办的首起同时涉嫌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和强迫交易罪四项罪名的案件。办案过程中,细化立案调查、调取证据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同时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能够实现高效衔接,最终成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潮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6条,立案7件9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移送区检察机关2人。
本版撰文:叶彤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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