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企业调解新途径 汕头市率先成立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汕头日报 2018-08-10 21:03

本报讯 (记者李扬)为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推动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昨天上午,由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成立的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众大律师事务所揭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丽文出席活动并讲话。

近年来,随着汕头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不断增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产生的生产经营、劳资管理、民间借贷、经济合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矛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更加凸显。为有效发挥商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成立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计划在全市行业商协会推广,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构筑和谐有序的商贸、合作和劳动关系,助力再造汕头营商环境新优势。

陈丽文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这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创新和优化社会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高商会调解的有效性和影响力,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促进商会调解能力水平提升,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注重总结提高,着力打造商会调解的服务品牌,形成具有潮汕商会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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