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公告
根据立法法和汕头市立法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9年汕头市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可以就本市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法规规章,提出立法项目。二、立法项目应当紧紧围绕汕头市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立法需求,重点在促进改革开放、创建文明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民生保障、营造社会治理格局、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三、立法项目建议的内容请写明立法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和法律措施。有条件的,请提供法规、规章建议稿及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注明具有创新性或者地方特色的内容。凡个人提出的立法项目被列入年度计划的,给予适当奖励。四、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和意见请寄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9号,邮编:515041,电话:88560812,电子邮箱:strdfw@163.com)或汕头市法制局(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邮编:515037,电话:88988674,电子邮箱:fazhi1207@shantou.gov.cn);也可登陆汕头人大网站(网址:http:// rd.shantou.gov.cn)“意见建议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汕头市法制局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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