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玉瑜、刘新梅等19户住宅业主加建电梯用地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7-07-28 01:36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陈玉瑜、刘新梅等19户住宅业主申报的惠州市东平中路29号龙湖小区第二栋1单元住宅楼出入口北侧加建1部电梯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要求其完善加建电梯所需使用的5.48平方米用地手续。我局拟同意该建筑物加建电梯用地。位置界线见右图。对上述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在一周之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国土大楼

联系电话:0752-2896315

联系人:邱先生惠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7月25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