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宏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水口龙湖开发区地段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惠市规建公示〔2018〕28号
2018年1月,本局收到惠州市宏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调整位于水口龙湖开发区地段地下室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地下室(住宅06、07、11、13栋)
建设项目内容:该地下室已于2017年9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证号:惠市规验证 (水)(2017)0087号、车位数404个)。现建设单位称因部分车位不方便业主在地下室出行,需对原车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优化后,地下室墙体轮廓线及内部隔墙、设备用房不变,总停车位数由原审批的404个调整为441个。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水口片办事处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 (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吴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2363288、2363328
监督电话:2117288 传真:2117185
E_mail:hzjw@gdcic.net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