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十必须”规定 兴宁一冷冻库 被依法查处

梅州日报 2021-05-29 08:30

本报讯(见习记者何梓瑜

通讯员王铖)日前,梅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兴宁市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兴宁市宁新官汕四路某食品店。

现场发现该店负责人罗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存侥幸,经营过程中刻意隐瞒其存储、销售进口冷冻食品的情况,未按照《广东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班关于推进进口冷链食品冷库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十必须”的通知》要求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及时填报出入库信息,对梅州市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冷冻库内发现的一批冷冻凤爪、冷冻鸡翅等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并将案件移送兴宁市公安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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