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监狱与梅江区教育局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罪犯文化教育纳入地方教育规划
本报讯(记者郑炜梅通讯员管彬)日前,梅州监狱与梅江区教育局签订罪犯文化教育合作办学协议,意味着梅州监狱罪犯文化教育正式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协议,梅江区教育局将在梅州监狱设立文化教育教学点。教学点的教学对象为尚未完成义务教育、不满45周岁、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梅江区教育局以“就近、择优”为原则指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梅州监狱罪犯文化教育的协作学校,由协作学校负责指导梅州监狱编制和实施相关教学规划,并提供相关课程授课所需师资和志愿服务。罪犯完成义务教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双方发放国家承认的成人义务教育学历证书,证书不表明获证者罪犯身份。罪犯刑满释放后,如有需要可自行到地方教育部门开具学习证明材料。
梅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黎小丰表示,把罪犯文化教育纳入梅江区教育发展规划,对梅州监狱而言,将摆脱过去罪犯义务教育办学难、师资弱、领证难的情况,使监狱办学正式走上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轨道,推动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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