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刺眼车灯影响行车安全 一皮卡车车主被交警传唤并责令恢复原状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张冠华)近日,一辆皮卡车车主擅自改装爱车车灯,刺眼的尾灯对其他车主造成了影响和困扰,被他人投诉举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传唤涉事车主到直属大队接受处理,并责令车主限期恢复原状。
近日,市民拍摄的视频显示,夜色中,一辆皮卡车经过东山大桥时,尾灯长时间发出高亮度的白光,在该车刹车时,车顶部还有两盏灯发出高亮红光,刺眼的灯光令后方车辆难以看清前方路况,后方车辆打了多次双闪提醒也无效果。
梅州市交警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后,迅速锁定了涉事车辆并传唤车主。日前,车主张先生驾驶其爱车到直属大队接受处理。交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辆皮卡车改(加)装了10处灯光,其中后尾灯6处,前车灯4处。车主张先生表示,由于其所在工地晚上较暗,便将自家车辆灯光进行了改装,还以为正常行驶时不会影响到其他车主。交警部门对其私自改装车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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