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1年3月23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通过)

梅州日报 2021-03-31 08:35

决定接受:

曾运清辞去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免去:

伍新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绍通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宁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福云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云聪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辉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文芳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伍新为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刘绍通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副庭长;

魏鉴宏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

赖庭军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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