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环保企业驶入绿色发展“快车道”
本报讯近年来,兴宁市税务局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环保企业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助力环保企业驶入绿色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万绿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对兴宁市城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去年受疫情影响,设备更新处于停滞状态,成本费用也不断增大。据了解,该公司日均处理污水约十万立方米,且污水处理业务符合政策要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比例的优惠。得益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行业认定由应税劳务变为专业技术服务业,去年应纳税额同比下降102.6万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为增资扩产增添了发展动力。
除以上优惠外,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且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兴宁市税务局税务人员还告知企业可以享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等配套优惠,进一步帮助企业专注主业谋发展。
(朱可人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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