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异地社保关系转入需要哪些手续?

梅州日报 2021-03-25 06:08

兴宁一读者:我母亲跟随父亲长年在外打工,辗转多地,除兴宁外,还在多地买有社保,如今快到50岁退休年纪,想回到兴宁办理退休,是否可以办理社保合并?需要哪些手续?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你的母亲如将梅州市作为最后参保地,并在梅州市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在原就业地停止参保后,可将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梅州市。办理手续如下:

1.将省内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兴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索取《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失业保险参保凭证》或带身份证原件,到兴宁市社保局前台办理。

2.将省外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兴宁: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申请网上办理或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兴宁市社保局前台办理。

3.兴宁社保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转入条件。

4.符合条件的,原参保地社保局与兴宁社保局完成转移接续工作。

5.若来信人没有正式单位缴纳社保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原件到兴宁市税务局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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