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护鱼要树立“生态+”理念
■ 徐剑锋
?据《梅州日报》报道,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梅州市2021年韩江、梅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根据通告,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梅州市辖区韩江、梅江干支流水域均为禁渔范围,禁止渔业作业。
梅州物产丰饶、鱼类丰富,设立禁渔期的意义众所周知,而且经过多年持之以恒的休渔护鱼行动,不仅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更实现了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正是获得了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正是“有利可图”进而形成灰色产业链,以致尽管禁渔期查得严、管得细,但总有个别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对禁渔令置若罔闻,采用不同手法进行灭绝式电鱼、毒鱼、炸鱼活动。这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
禁渔必须拿出法治姿态,既要对非法捕捞行为铁腕治理、露头就打,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也要通过普法宣传、案例教育,让食客们嘴上留情、为生态让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文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法规的宣传教化,有严格的惩治手段,有罚出痛感的罚单,一旦形成了全社会对法律的敬畏,那么久而久之就会将禁渔令真正“内化于心中,外化于自觉”。
禁渔期虽然只有4个月时间,但保护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却是一场持久战。梅州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生态绿色既是应有之义,更是首要之选。从“共饮一江水”的母亲河开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理念,切实把绿色发展作为内化于心的政治自觉,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通过系统性防治、科学性修复,让绿色生态成为梅州亮丽的名片。在这其中,每一个梅州人责无旁贷,要以生活方式的改变、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共同为水域环境改善、为生态文明建设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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