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月10日前要基本完成换届

梅州日报 2021-03-24 15:13

本报讯22日,兴宁市召开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动员暨培训会。兴宁市委副书记何志平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听取了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就如何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进行培训,并和参会人员就有关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进行现场互联。

何志平要求兴宁全市各镇(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遵循程序,规范操作;要突出重点,强化组织,加强宣传,维护秩序,确保顺利稳妥完成兴宁全市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结合当前的工情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和春耕备耕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农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据了解,按照上级要求,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要在今年3月10日前基本完成。(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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