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罚!

梅州日报 2021-02-11 08:01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通讯员钟美梅)兴宁市新陂镇家庄村村民罗某在自建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于2月9日被依法查处。

近期,新陂镇应急、安监、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巡查行动中,掌握到家庄村村民罗某在自建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的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月9日,新陂镇相关部门迅速联合兴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该非法储存点。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孔明灯共计202件,并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交由上级部门集中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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