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梅市府〔2021〕1号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定于2021年1月13日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枢纽上下游水位变动区域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区域
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主要影响梅州市大埔县境内区域范围为:高陂镇(5个村)九龙、渡头、党溪、银滩、罗基(坝下);银江镇(2个村)坑口、河口;大麻镇(11个村)裕州、小麻、附麻、青里、社区、北埔、恭下、恭上、中兰、莲塘、南坑;三河镇(6个村)先觉、汇城、汇东、旧寨、良江、梓里;茶阳镇(5个村)沿坑、广陵、西坑、浒田、乌石。
二、蓄水时间及水位
结合生态流量、通航流量、枢纽库容与来水,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在蓄水期间为保障生态流量及通航流量,按照下泄129m3/s流量,多余来水量逐步蓄满水库库容的原则进行初期分级蓄水。
第一阶段:2021年1月上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0.0m。
第二阶段:2021年1月中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2.0m。
第三阶段: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5.0m。
第四阶段:2021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根据上游来水情况,在保障生态与航运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8.0m的设计正常蓄水位。
三、下闸蓄水期间注意事项
(一)蓄水影响区域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自觉远离水位变化区域,远离影响区域的库岸、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有关单位必须从事的生产活动要提前做好准备,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二)蓄水期间,枢纽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上下变动幅度较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相关区域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行为。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监护人)要监护好需要监护的人员(如未成年人、聋哑人、有智力障碍的人员、有精神疾病的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安全,管理好家养牲畜。
蓄水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支持和配合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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