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买零食不给钱 男子骑摩托拖行店主致其受伤

梅州日报 2020-11-29 08:52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11月26日上午11时许,一男子到兴宁市城区高华路一间便利店购买商品却不付钱,驾驶摩托车欲离开。女店主追出抓住摩托车,被摩托车拖行受伤。目前,该男子已被带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该便利店店主朱先生提供的监控画面显示:一男子将一包零食放在收银台,等待女店主结算过程中,该男子突然拿起零食冲出店外,骑上摩托车离开。女店主匆忙追出,抓住了摩托车,但男子驾驶摩托车并未停下,将女子拖行了一段距离。随后,该男子被现场控制。便利店店主朱先生告诉记者,该男子平日并无工作,已经第三次来他店里拿东西不给钱了。

记者从兴宁公安处了解到,当天上午11时许,一男子到高华路一间便利店拿零食后不付钱,迅速驾驶摩托离开。女店主追出后抓住摩托车被拖行致表皮擦伤,后来该男子被现场控制。目前,该男子已被带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报料人:黄先生,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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