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申请大病二次报销应该如何办理?

梅州日报 2020-11-20 08:17

兴宁一读者:我的一个邻居不幸在广州一医院确诊得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现还在广州住院治疗,需要高昂的医疗费,请问可以申请大病二次报销吗?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目前,梅州市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按政策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后,普通人群的个人自付费用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7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5%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如果符合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起付标准下调至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梅州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已实现省内联网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如符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的,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出院办理医保结算时即可同时享受大病二次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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