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好法官陈麟基
2000年9月,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上的陈麟基因患重症肝病,离开了人间,年仅38岁。这位曾经参与了“9898”湛江走私案、原野公司案、麻黄素制毒贩毒案等大要案的法官被追授“人民好法官”称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他追记一等功。陈麟基的生平事迹还被拍摄成电影《生死界限》,感动了很多人。
1962年,陈麟基生于广东五华县。他于1982年从广东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五华县检察院,又于1984年进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中级人民法院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刑事审判法官,是国家一级法官。
“9898”湛江走私案发案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负责一部分案件的审判工作。陈麟基担任主审法官。此案有85名被告,案情复杂。陈麟基在对几十本卷宗的梳理中,整理出十万余字阅卷笔录,五万多字案件图表。
1999年10月,案件开庭审理,经过3天的紧张审理,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参加合议庭的深圳中院副院长白新潮表示,如果没有陈麟基详实艰苦的庭前文案工作,审判不会如此顺利成功。
有一次,陈麟基的一个同学找到他,表示希望陈麟基帮忙疏通一个案件,答应事成之后给予60万元作为酬谢。陈麟基一听便对同学说:“你是不是想害我?这些事我劝你也不要管,管了就要出事。”
两袖清风,清正廉洁的职业作风始终是陈麟基的行事标准,甚至在对待家人时也一丝不苟。陈麟基的妻子在五华县曾是小学老师,来到深圳后工作单位倒闭了,一度没有稳定的工作。一次,某家银行的领导得知陈麟基妻子没有工作,主动提出在银行里给她安排个工作,但陈麟基婉言谢绝了。同样的,陈麟基老家的亲戚来深圳求职,他也从来不会插手。
在工作之外,陈麟基是个热心的人。他去世后,单位领导到他老家了解到,他生前曾一直在资助一名10岁的女童。女童的父亲几年前在一次意外中被石头砸死,母亲受刺激精神失常。女孩和两个弟弟无人照顾,而且又到了上学的年龄,陈麟基那年回老家时得知此事,便主动提出资助女童上学,连续3年每个学期资助200元。陈麟基的大爱还惠及他的家乡,村里的学校危房改造有他的出资,村里修桥也有他的贡献,台风袭击村舍山体滑坡,抚慰遇难乡亲也有他的绵薄之力。
晶报记者 李婷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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