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想收养亲戚孩子 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梅州日报 2020-09-24 08:39

兴宁黄先生:我们想收养一个远房亲戚的小孩,请问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兴宁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不能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一、收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二、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亲属均可作为送养人。三、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以及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三方须同时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关系才能成立。如果符合办理收养条件的则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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