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新型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见成效 梅州市类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为形成监管合力,今年来,梅州市通过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委托第三方检查等措施,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目前,梅州市现有小额贷款公司17家,融资担保公司4家,典当公司13家,大宗商品交易中心1家,无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法人机构,类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初见成效。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今年3月,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银保监分局印发《梅州市“7+4”类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同时,今年7月,梅州市制定《梅州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成立梅州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协调机构,促进梅州市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健康持续发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存在部分违规行为、部分融资担保公司经营异常等问题,市金融工作局责令整改并联合相关部门处置违规行为,同时引导经营异常的公司退出市场。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构建,保证了梅州市六类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范操作,严守不发生行业性风险底线。目前,梅州市未发生非法集资活动、账外经营、暴力收贷等现象。
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梅州市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作用更加凸显,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其中,17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8.97亿元,资产总额共计10.18亿元,本年度贷款总户数、贷款总额分别是730户、7.49亿元。4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3亿元,“三农”在保215户,小微企业在保422户。12家典当公司典当余额共5426.66万元,在当笔数共215笔。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注册资本5000万元,累计交易额3.3亿元。(严海苑谢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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