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嗜睡被解聘 原来是颅内长肿瘤医生提醒:突然出现不明原因视力下降、头痛头晕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羊城晚报 2020-08-03 12:47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清清、通讯员郑琳报道:梅州一名33岁男子王明(化名)因为严重嗜睡影响生活与工作,被公司解聘。近日,王明在广州查明了嗜睡原因:原来是颅内长了肿瘤。他已经接受了手术治疗。医生表示,不明原因的突然嗜睡、视力下降,应尽早求医排查。

王明本是梅州一家公司的会计。据王明的妹妹王小姐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家人便发现王明每天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基本上除了吃饭,其余时间都在睡觉。连叫他起来吃饭,都要叫好几回才醒,吃完饭倒头又睡。”

春节假期结束后,王明依然非常嗜睡,几乎没法正常上班;老板交代他的事,他转头就忘。今年4月份王明被公司辞退了。

后来,家人带王明去医院检查。在当地医院,核磁共振检查发现他颅内有占位性病变。为寻求更好的治疗,王明在家属陪同下来到广州。

“患者鞍上区有一类圆形占位性病变,颅咽管瘤的可能性较大。”广东三九脑科医院接诊的神经外三科主任杨宝应介绍。完成相关检查后,杨宝应团队为王明切除了一个核桃大小的肿瘤。

颅咽管瘤是靠近脑垂体的良性肿瘤。虽然不会危及生命,但随着肿瘤的生长,可能会累及鞍区附近区域,如垂体、下丘脑、视神经等,从而产生相应的症状,比如嗜睡、记忆力下降等。

杨宝应提醒,市民突然出现原因不明的视力下降、癫痫、呕吐、头痛头晕、走路不稳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到专业医院求诊排查,及早治疗。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志明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例中,公司与王明解除劳动关系时,王明还没有就医,并不在医疗期内,因此公司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黄志明提醒,劳动者若发现自身有重大疾病隐患,应及早求医排查,以免导致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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