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梅州市前5月共发8988万元惠及逾81万人次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要求,今年1月-5月,梅州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金额8988.5209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14077人次。
据介绍,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梅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16]225号)规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就要启动联动机制,对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的通报,今年1—5月,梅州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0%、5.4%、5.1%、4.1%、3%,其中食品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4.0%、26.3%、22.7%、19.4%、14.8%,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今年1月-5月,全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金额8988.5209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14077人次。
“自去年4月以来,梅州市已连续14个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去年4月至今年5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金额13151.9493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304493人次。(严海苑)
新闻推荐
梅州日报推出的高中生涯规划课在掌上梅州APP上线,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云学习”。(吴腾江摄)“3+1+2”高考新模式赋予学生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