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教育局市气象局联合印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通知 学校可按相关预警自行停课

梅州日报 2020-07-08 09:00

本报讯(记者林婉萍通讯员冯伟)近日,市教育局、市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收到当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学校可按照相关指引自行停课。

这是市教育局、市气象局进一步联动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保障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相关指引和措施,普及气象知识,有效提升了“家校”应对台风、暴雨快速反应能力,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在台风和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生命安全,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自行停课的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要细化落实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保障服务工作措施,其中特别要求各校指定专人作为气象信息员负责联络工作,该气象信息员联系方式报送同级气象部门,纳入气象决策短信平台,且在每年3月1日前对全体气象信息员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力度,以丰富的活动形式合力推进气象科普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切实增强师生对气象灾害知识的了解;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应急预案及相关操作细则内容,大力提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记者看到,《通知》还附上了应对台风、暴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和梅州市台风暴雨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两份附件均罗列了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等不同恶劣天气情况下出现的停课安排、学生应当采取的措施,以及解除预警信号后如何组织复课等内容。明确只要收到指引中提出的相关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学生、家长、教师都可自行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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