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贼手伸向“老东家”被抓 梅县区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梅州日报 2020-06-15 08:37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通讯员张刘沁琦)俗语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却有盗贼将贼手伸向为其提供吃、住的雇主。近日,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普宁市池尾镇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男,43岁,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人)抓获,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2019年12月22日,梅县区公安分局白渡派出所接到宋女士的报警,称其租住在白渡圩镇老街的出租屋失窃现金4600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调查走访,得知出租屋铁门完好无损,只有屋内卧室门被撬开,疑似熟人作案,事主聘请的工人欧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智慧新侦查手段,经缜密侦查,于2020年5月18日在普宁市池尾镇将欧阳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交代,其在工作中因工时、工资问题与雇主欧某产生了矛盾,且当时临近春节手头拮据,遂打起了雇主的主意。2019年12月22日上午,利用同住在一个出租屋内熟悉出租屋情况的便利,事先将出租屋二楼铁门栓打开,假意与欧某妻子宋女士告别,佯装离开,但暗地里观察雇主家中的情况。待宋女士离开后,欧阳某返回出租屋,徒手攀爬到该出租屋二楼的露台,利用事先打开的铁门,进入屋内盗得4600余元现金。得手后,逃离了梅州。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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