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保合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平远启动 乡村劝导站提供“共享头盔”

梅州日报 2020-06-30 09:05

民警及劝导员对未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张爱飞摄)

本报讯(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张冠华)昨日上午,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展“警保合作”,在平远县石正镇南台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据悉,此次警保合作在劝导站设置有“共享头盔”,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出行意识和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有了“共享头盔”

在警保合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上,现场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赠头盔活动,交警和劝导员对过往车辆及群众进行宣传劝导。记者了解到,警保合作劝导站配备3C认证的优质头盔,供途经的有需要的群众共享使用,过往居民扫码进行登记并缴纳押金后可免费使用48小时,头盔返还时则退还押金。“通过共享的模式,为农村群众提供头盔,保障他们出行安全,减少事故伤亡。”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说道。

据悉,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梅州市广大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条件日益改善,大部分地区已实现村村通公路,极大方便了村民的出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及五类驾驶人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保护乘车人生命安全。梅州公安交警积极响应,按照省厅交管局、太平洋产险广东公司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6月以来查处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超2700宗

交管局事故调查数据显示,因为未戴安全头盔、未使用安全带造成的死亡占比相当大。仅2019年,我国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超过2万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也接近2万人。正确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据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驶人员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和死亡的关键源头。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江敏告诉记者,目前梅州市已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以来,梅州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不戴安全头盔1491宗,不使用安全带1223宗,开展现场安全教育人次达1万多人。他表示,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仍需加强,在交通劝导站配置共享头盔,能为广大的农村群众提供便利。今后,梅州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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