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年半未交房还被质疑乱收费 平远县翠拥华庭开发商遭业主投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解
●本报记者梁志航
平远县翠拥华庭二期本该在去年1月份交付业主,但基础设施至今仍未完善,交房时间一再推迟,收费也遭到业主质疑。近日,部分业主就小区内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维权。在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下,小区开发商承诺将在今年9月底前正式交房,相关费用也将在交付房产证时进行最终结算。
现象一交房时间推迟小区设施仍待完善
翠拥华庭二期业主反映,该小区交房时间推迟了近一年半,至今仍未通过验收。5月20日,记者到现场了解情况。“合同约定去年1月交房,但到现在还不知道何时能验收。”业主余先生表示,“虽然还没验收,但已经有一百多户业主被忽悠住进来了。”
尽管已入住了这么多业主,但翠拥华庭二期设施仍未完善、卫生条件也有待提高。在该小区35栋,记者看到,进出大门呈常开状态,并未安装可视对讲门铃,电梯也没有监控和紧急呼叫设备。有业主表示,他们已经交了对讲门铃的费用。在地下车库,记者看到,个别区域存在积水、地面较多灰尘,消防楼梯墙面有钢筋裸露、未粉刷。此外,业主还反映,在小区背后本来规划有一条道路,但现在并未开通,且堆放了大量垃圾。
现象二质疑开发商乱收费希望明确费用
业主还向记者反映了开发商涉嫌违规收费的问题。据反映,开发商向每户业主收取了管道燃气费2500元。“水、电、网线都是免费安装入户的,为什么偏偏管道燃气费要向业主收取?”业主李先生认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这笔费用是纳入了开发建设成本的,不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此外,翠拥华庭二期业主反映,开发商还向业主收取了一笔不明不白的2000元费用。“上面写着"其他代收费用",具体用在哪些项目上并没有说明,我们都不知道。”业主李先生说道。
开发商承诺交房时间并结算相关费用
针对业主的诉求,平远县相关部门组织了双方协调。翠拥华庭开发商书面答复业主,将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备案工作并正式交房,向业主代收的天然气费、办证费及其他费用,将在交付房产证时与客户进行结算,多退少补,还将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开发商还表示将解决好监控、地下室漏水、卫生等问题。
记者还向翠拥华庭开发商韩某了解到,二期30-36栋背后原规划有一条道路,因需配合市政工程,目前无法实施,不过将开通临时道路。至于管道燃气费是否应该向业主收取,韩某回应记者称,未作过多的政策了解,将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针对未验收即入住的现象,韩某认为,小区满足了入住的基本要求,客户要求入住,其没理由拒绝。
相关部门 督促开发商限期完善基础设施
接到翠拥华庭二期业主投诉反映问题后,平远县住建局与平远县相关部门一道积极组织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已向业主承诺,限期解决业主所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已责成开发商按承诺制订计划,目前,平远县住建局已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开发商每天按计划施工,确保开发商在承诺期限内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并进行验收,协同平远县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明确所代收费用的清单和依据并进行公示,按照承诺及时进行清退。平远县相关部门呼吁广大业主要相信政府,合法理性维权,如有诉求可以依法依规到县相关职能部门投诉或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新建住宅燃气管道建设成本计入开发成本
广东圣图托斯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州日报社法律顾问陈垚律师认为,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的燃气初装费、管道建设费等名目的燃气相关费用涉嫌违规收费。根据2007年印发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等文件规定,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任何单位都不得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或以其他名目收取相同或类似费用。对已建成但未安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原有住宅和其它民用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
“房价中是包含了水电气等建设成本的,合同之外若另行收取燃气初装费,业主可以拒交。”陈垚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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