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不文明现象需露头就打

梅州日报 2020-06-22 08:57

■ 丛 林

居住的小区空地被专门用来饲养鸡鸭和种菜,每天都能闻到粪便气味,是怎样的感受?近日,大埔县城进光中学教师楼一住户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该小区空地因被其他住户长期养鸡鸭,卫生条件差,粪臭难忍。(见《梅州日报》6月20日4版)

尽管梅州市城区早已明令禁止饲养鸡、鸭等家畜家禽,但仍有无视相关管理规定擅自饲养家禽的现象,搞得小区臭气熏天,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也妨碍了居民正常生活,破坏了小区环境卫生。对此不应坐等住户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应将阵地前移,主动作为,依法取缔此类违法行为。

查处类似小区空地养鸡鸭问题有法可依。比如,2017年3月1日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在这方面,梅州市梅江区依法取缔城区老屋养家禽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区住建局江南执法大队根据社区个别市民擅自饲养家禽情况,会同市、区创文办联合执法,向两名户主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执法人员多次现场督促,鸡禽饲养处已全部清理干净,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可见,加强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巡查监管,依法取缔私自饲养家畜家禽违法行为,只要职能部门出手,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小区不文明行为影响邻里关系,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不胜枚举。因此,每个居民都要从自己做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设身处地为邻里着想,杜绝不文明行为。特别是相关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做到监管、查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相关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对不文明现象露头就打,并做到及时亮“红灯”、开“罚单”,坚决取缔此类违法行为,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洁净的生活空间,让邻里关系更加和谐温馨。

新闻推荐

小区空地养鸡鸭臭味扰民 大埔县湖寮镇政府将函告权属主体履行管理义务

进光中学教师楼一处空地被用来养鸡鸭和种菜。(梁志航摄)本报讯(记者梁志航)居住的小区空地被专门用来饲养鸡鸭和种菜,每天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