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家园 共建共享

梅州日报 2020-04-24 10:23

老旧小区改造,能实现相对低收入群体拥有一个更美好家园的梦想,自然会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符合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也是扩大内需、带动消费的重要举措。”

但美好家园的缔造,绝不只是政府的单方面行为,还要融入“共同缔造”理念:不仅是政府为广大市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也需要市民积极参与,共商、共识、共建、共享、共担。没有政府的推动,民众组织不起来,美好家园总是停留在梦想阶段;而没有民众的积极参与,再美好的家园也经不起耗损,到头来只会是昙花一现。事实上,梅江区今年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虹桥、勤力苑、新中苑等小区,当年都是为人所羡慕的“美好家园”,只是在长期的失管状态下日渐破败了。

从试点来看,通过改造,老旧小区焕然一新,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房产价值也水涨船高。这里面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小区里的民众。“谁受益,谁负责”,早就是全民共识,老旧小区改造当然不能例外。这是一项涉及面广、费用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系统性工程,期待政府全部包办既不现实,也对其他小区的市民不公平——投资住新小区的是不是亏了?其他老旧小区要多久才能轮到改造?

只有共同缔造、共建共享的理念,能够让老旧小区的改造真正变成美好家园的建设。不管是资金筹措还是设计、建设方面,要把“选择器“交给小区的居民,让居民共商后决定,有改造共识的优先,能共担费用的有更多选择,让市民在共建新家园以后共享幸福生活——政府支持引导、居民自治管理、社会组织和企业帮扶、商业化融资等多元融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浅尝辄止的经验探索,避免进入到“政府包办”的泥潭,让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政府、群众、企业多方共赢。

这既是老旧小区的改造,也是责任意识的普及,更是社会管理的升级。这才能让整个城市,不管老城还是新区,都变成我们共建共享的美好家园。(荣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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