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黄陂农村散养猪为什么不允许?

梅州日报 2020-04-15 08:55

匿名读者:我是兴宁市黄陂镇人,在农村养了2头猪,但村委干部说是禁养区不让养,还给我下发了告知书,说我违反了《关于开展兴宁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请问为什么不准我养?

兴宁市黄陂镇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黄陂镇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镇严格按照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修订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19〕7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划定的禁养区违法养殖畜禽行为进行大力整治,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对您下发告知书,禁止养殖等行为属于依法依规核实处理。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向我镇畜牧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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