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依法强制拆除占路违建

梅州日报 2020-04-13 12:03

本报讯(记者丘佳溢通讯员杨凯波)兴宁市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叶塘镇、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兴宁市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依法对位于叶塘镇189乡道、侵占路产路权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近期,兴宁市交通运输局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户村民将自建房扩建至乡道,严重侵占了路产路权,对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路政人员告知户主其违建后果,对其进行了教育劝导,要求立即停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次日,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向户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复原。整改时限到期后,该户主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市交通运输局遂联合上述单位依法对该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新闻推荐

马马先向兴宁 捐赠防疫物资

本报讯日前,广州马马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兴宁市捐赠10万元善款和一批物资,包括一辆价值20万元的救护车和2000箱苹果,助力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