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梅州市进入4个月禁渔期
本报讯(记者张柯通讯员王海洋)今日0时起梅州市进入禁渔期,梅州市辖区韩江、梅江干支流水域均为禁渔范围。整个禁渔期将持续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在此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2020年是韩江、梅江干支流实施禁渔期制度管理的第4个年头。此举旨在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梅州市大多数渔民都能严格遵守禁渔期制度,但个别渔民心存侥幸,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在禁渔期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去年,梅县区松口镇渔民梁某某在禁渔期间非法电鱼,就被司法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处理,附带民事赔偿,并责令其对被破坏的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提醒,各位渔民需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渔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禁渔期制度。
记者获悉,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管理,严惩非法捕捞行为。该局表示,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以确保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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