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接连救治处置2只野生动物 市林业局呼吁市民,如发现野生动物应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

梅州日报 2020-02-19 08:45

本报讯自疫情防控以来,梅州市各级林业部门及森林公安民警重拳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为野生动物资源撑起“保护伞”。梅州市林业干部接连两日妥善处置、救治2只野生动物。

16日傍晚,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群众反映,在村道旁发现一只不明野生动物的尸体,镇村干部已将其掩埋。面对野生动物突然死亡,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刚抵梅的省动物救护中心工作组负责人汇报,请求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协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调查工作。

当晚寒潮来袭,冷风猎猎。市林业局和省救护中心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取样工作。在区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与当地镇村干部配合下,历时1个多小时对死亡动物重新挖掘取样。经初步鉴定,该不明动物疑似果子狸,尸体经冰冻密封保存后将送回救护中心进行解剖检验。另有群众看到,该动物曾被一只家狗追赶,后发现其在路边死亡。随后,工作人员对掩埋地和相关人员进行了消毒。处置工作结束后已近晚上10点了,林业干部和工作人员还没吃晚饭,手指也被冻得僵硬。

17日上午,平远森林公安接报,石正镇周正村有群众家中的黄狗从外面叼回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请民警前往救助。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受伤的野生动物装入隔离笼具中,并告知群众需做好黄狗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受伤野生动物很快被送至县林业局。“因保护宣传工作到位,群众意识到要将受伤野生动物交给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处理,于是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我们赶到现场后对该野生动物进行检查,经初步鉴定,该野生动物颈短面粗,头部皮毛有大小不一的白斑,身长约30厘米,重约3.5公斤,疑似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鼬獾。”平远县林业干部陈远忠告诉记者,由于该动物颈部带伤,精神状态不佳,需要进一步救治,遂将其移交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救助。

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不接触、不贩卖、不食用野生动物,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如果在户外发现野生动物,应及时和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等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张柯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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