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义章团伙涉黑案一审判决

广州日报 2020-01-08 03:42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家源)昨日记者从梅州市扫黑除恶办获悉,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以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梁义章为首的涉黑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共有27人获刑。

据调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梁义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梅江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承揽工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并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土地资源、侵吞公共财产,非法敛财,称霸一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梁义章还借助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政治光环”,使组织违法犯罪趋向隐蔽化。在梅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梁义章团伙成员逐一落网。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义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诈骗罪、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十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226万元。此外,包括梁某贤、侯某祥等团伙“骨干成员”在内其余26人的刑期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到二十年不等,并相应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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