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什么情况下停发高龄老人补(津)贴?
热心读者: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享受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所在辖区或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之日起满180天。高龄老人户籍已迁出本地或已经辞世的,老人或家属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由村(居)委会进行登记核减。另外,村(居)委会每年应根据公安局、殡仪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对经查实在领高龄补(津)贴的户籍已迁出本地或已经辞世的高龄老人进行核减,并统一上报镇(街道),由镇(街道)进行核定后,停止发放高龄补(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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