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

南方日报 2019-12-09 06:07

据悉,经梅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全市3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其中梅县区有32个。

梅县区32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分别是:南口镇七贤村、荷田村、竹香村、瑶美村,石坑镇七朱村、龙凤村、龙塘村、岭村村,梅西镇崇化村、白面村,大坪镇三台村、雷甘村,石扇镇西南村,白渡镇悦来村,城东镇玉水村、莲塘村,梅南镇南坑村、水美村、龙岗村,水车镇鹅峰村,畲江镇咸和村、彰三村,丙村镇田头村、郑均村,松口镇富坑村、桃宝村,隆文镇横庄村,桃尧镇松林村、麻坝村,松源镇湾溪村、径口村、园岭村。

据了解,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帮扶工作组不撤,持续跟踪帮扶,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郑春遥黄韬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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