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练瑜伽练来一肚气 梅城方圆瑜伽馆学员及授课老师180多人损失达70多万元
办年卡买一年送一年、交押金到期即退还、投资入股享分红……这些看起来吸引人的“福利”,却随着场馆的倒闭成为泡影。近日,梅城方圆瑜伽馆倒闭引发的系列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事件中180多人成受害者,损失达70多万元。场馆倒闭后,学员及授课老师要求退还相关费用,然而场馆负责人却称无能力偿还。70多万元的费用究竟哪去了?消费者能否追回相应损失呢?日前,记者进行了调查。
●本报记者张爱飞
百余人损失超7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陈某与人合股在梅城百花洲凤尾巷开设永诚三瑜伽馆(后更名为方圆瑜伽),收取了第一批学员费用,其中学员费及押金约7万元,并承诺期满押金将全额退还。
2018年10月,陈某以开设陶然居分馆为由,动员3名授课老师参与投资,收取投资款项11万元整。梁女士便是其中一名授课老师,其入股约有4万元。梁女士称,在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款及学员课时费、押金均由陈某掌管和支配。后来因为财务报表不明致意见不合,陈某以借条形式退还投资款项,并要求授课老师陆续退股,不得干预馆内事务,但截至目前投资款项仍未退还给授课老师。
此外,陈某在开设陶然居分馆期间,同样以期满退还押金的形式收取费用。其中一名学员告诉记者,所谓的交押金是指学员只需交300多元的场地费,另外还要交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押金,一年以后押金可退还,只收取场地费等。
学员钟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5月和8月,陈某又先后以开设鸿都分馆、恒大分馆为由,以同样的方式让不少学员充值,期间更不惜以低价卖年卡、季度卡等方式做促销活动,收取相关费用,但却一直拖欠老师工资及店租,也不退还押金、会费、投资款等。直到2019年6月至10月,不少学员押金陆续到期后追讨无果,他们才渐渐意识到可能受骗了。
记者从学员发来的“维权清单”看到,这些学员以及老师所交纳的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据不完全统计人数超过180人,金额超过70万元。记者了解到,至11月21日,陈某开设的4家瑜伽馆均已关闭。目前,学员及老师只想追回他们的损失,并且表示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瑜伽馆经营者称是经营不善导致停业
场馆关闭后,很多学员及授课老师都还蒙在鼓里。“11月22日我去馆里拿东西,去到后发现门被锁,才知道场地被收回去了。”授课老师梁女士说道。据悉,梁女士不仅是授课老师,也是该场馆的股东之一,但她对场馆被收回一事却不知情。
事情发生后,学员及授课老师曾多次致电或微信联系陈某,要求其对场馆关闭作出解释,并如期返回押金及退还会费、支付工资等,对方却一再拖延。记者在学员催问陈某的聊天记录中看到,当学员和老师问及何时退款及支付工资时,其或称会处理好,或者避而不答,这也导致了学员和授课老师的极度不满。“现在他说的话我们都不相信了,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我们,现在我们就是要求他退还会费。”学员凌女士说道。
直到11月21日,瑜伽馆才发出通知称,瑜伽馆由于市场竞争环境影响、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亏损严重,无力缴纳店租,导致店铺被房东收回,于11月21日被迫停止营业。11月27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学员到梅江区三角司法所协商解决(转其他门店或退费事宜)。
11月29日下午,双方在三角司法所接受调解。在调解现场,陈某声称已与第三方健身馆协商转馆事宜,希望学员能够转馆学习,但这种空口说白话的方式学员并不接受,他们要求其退还相关费用。在现场,记者问及陈某为何会出现经营不善的问题,他只是说“生意不好”,至于收取的费用如何支出,他称是用于各个场馆的支出。但是,记者了解到,陶然居馆早在今年6月份就未支付店租,且授课老师工资也在7月份就暂停支付了。同时,在资金无法周转的情况下,其恒大馆依然在今年8月份开馆,并收取会员费。就在陈某关闭所有场馆前夕,仍然办理有关会员业务。其系列行为引起了学员的质疑。
律师称该行为或涉嫌诈骗
有部分学员质疑该瑜伽馆经营者已构成诈骗罪。对此,记者咨询了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余少彬。余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在没有经过初查的情况下是无法直接判断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公安机关经过初查,经营者确实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履行小标的合同,最终获取缴纳会员或办卡的费用,则属于合同诈骗范畴。但如果经营者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倒闭,所有资金也没有被卷走,那就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他也表示,公安机关立不立案并不妨碍受害者要求民事索赔的权利。
在该起事件中,余律师指出,瑜伽馆经营者名义上是以各种优惠活动让学员充值,然而正常情况下的办理充值卡,最终目的都是让会员消费,而不存在到期退还押金的方式。在该起事件中则存在充值到期返回押金的行为,从而吸引大量会员充值,且资金去向不明,或涉嫌诈骗,建议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如何防范预付卡纠纷,余律师表示,预付卡的消费越来越普遍,商家能否有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是消费者办卡的前提,并不建议消费者在不了解商家的情况下贸然办卡。对待类似不诚信的商家,看似是后期追责缺少手段,实则是前期监管缺乏办法,因此一方面需要消费者擦亮眼,不要被各种诱人宣传所蒙蔽,另一方面也急需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商家的备案以及资金的监管,对预付卡商家要有制约的手段,才能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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