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重新认定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梅州6个保护单位上榜

梅州日报 2019-12-01 10:13

本报讯(记者林婉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并公布了调整后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其中梅州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榜上有名。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根据检查情况,经各地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同意对793个涉及更名、撤销、职能调整的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对14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给予限期整改、对38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

记者在调整后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中看到,梅州市文化馆(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大埔县文化馆、丰顺县文化馆、梅州市梅江区文化馆、五华县提线木偶传习所、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全部位列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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