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成品油,查处! 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金额达1400多万元

梅州日报 2019-11-20 10:39

位于206国道的涉案加油点。定制的部分加油设备。 (均为梅江公安供图)

本报讯(记者张爱飞陈诗绮)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柴油经营资质,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黑加油站”,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附近居民的安全,扰乱油品市场的秩序。日前,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破获一宗非法经营成品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涉案物品一批,涉案金额达1400多万元。

今年4月底,梅江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梅江区城北镇干光村一饭店存在私自加油的行为。接报后,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整治小组马上对该线索进行核实。整治小组发现这家“黑加油站”坐落在206国道一饭店隔壁的仓库内,该仓库只搭着简易大棚,无任何安全防范设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整治小组在依法取缔该加油点后,查获配有油表、油枪的油罐2个、29.88吨0#车用柴油、厢式运油车1辆、加油设备2套。

经检验,送检的0#车用柴油六项指标远远达不到车用柴油的国家标准要求。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于7月23日在梅江区城北镇干光村一饭店内抓获涉嫌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犯罪嫌疑人池某平(男,53岁)、刘某(女,31岁)。7月25日,犯罪嫌疑人池某龙(男,31岁,均系梅江区人)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池某平、池某龙、刘某如实供述了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池某平从潮州市一经营加油站的陈某标处低价购进大量柴油,然后加价后再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大货车司机。10月27日,办案民警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在广州市黄埔区抓获涉嫌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标(男,51岁,潮州人)。陈某标在潮州市经营加油站,2018年初至2019年4月期间,其在明知池某平等人没有经营成品油资格的情况下,合计销售了价值1400多万元的柴油给池某平等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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