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检察院 做好司法救助
本报讯(记者李盛华通讯员王君娜张东娴)“感谢你们!感谢梅江区检察院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梅江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于近日驱车200多公里,给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困难群众黄某森一家送上5万元救助金。黄某森连连表示感谢。
黄某森是河源市东源县双江镇人,平时靠打工维持日常生活。2018年4月22日,黄某森在梅州打工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脑干严重损伤、双肺挫伤、3条筋骨骨折、胸骨体骨折、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黄某森为遗留“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器质性遗忘(中度)”,精神伤残评定为六级伤残,临床伤残程度评定为八级伤残。黄某森在这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但到目前为止,肇事方未赔偿任何损失。黄某森前期医疗就花了40多万元,后续治疗费还是一个未知数,这让失去唯一经济来源的家庭雪上加霜。
梅江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接到黄某森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便立即核查实情,认定黄某森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立即启动救助程序。鉴于黄某森的特殊困难情况,梅江区检察院加大救助力度,给予黄某森司法救助金人民币50000元,并驱车200多公里将救助款送到黄某森的手里,解决了黄某森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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