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是否接种二类疫苗 是家长的权利
梅城读者:听说二类疫苗注射是自费的,请问各种二类疫苗注射的必要程度如何?
梅州市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接种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接种,并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并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根据以上规定:预防接种证、卡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通知儿童家长是接种单位的职责,是否选择接种第二类疫苗是家长的权利。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接种疫苗可以使易感者获得某种针对疾病的免疫力,从而免患该种疾病。接种疫苗无论是第一类疫苗还是第二类疫苗,能提高儿童的抵抗力,预防相应疾病的感染,对维护儿童的身体健康是很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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