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患有精神病门诊看病 可申请直接报销吗?

梅州日报 2019-10-27 09:18

梅县区一读者:我儿子患精神病,现在每个月吃药要花费500多元,听说患精神病可以申请特定病种门诊直接报销?如果可以,要如何申请?申请后报销多少呢?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如果你儿子参加了医保,且患的精神病属于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6种病种当中的任何一种,按政策符合申请特定病种门诊直接报销条件。申请时要凭(1)我院出具的疾病证明,(2)检查报告单,(3)门诊病历,(4)梅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特定病种门诊审批表到我院医务科审批盖章,盖好章以后到梅县区医保局审批盖章即可。按上述病种,职工医保患者报销比例为75%,额度为5000元/年,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额度为4000元/年。

新闻推荐

百年洋楼走出著名医学家

百年洋楼梅园张公让像张公让部分著作●饶小舒刘如君在距梅城70多公里的梅县区桃尧镇大美村的村东半山腰,有一幢斑驳陆离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