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真情服务 只愿“天下无毒” 记兴宁公安禁毒民警刘永宁

梅州日报 2019-09-18 10:35

在刑侦一线工作24年后,他根据组织的安排转战到禁毒岗位,变的是工作内容,不变的是他那腔公安工作的热血以及那份真心和真情。他就是兴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刘永宁。

从法医到禁毒先进个人

1965年出生的刘永宁从警已经26年,其中在刑侦一线从事法医工作24年,为兴宁公安侦查破案屡立功勋,这期间被广东省公安厅和梅州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和梅州市刑侦系统先进工作者,1996年、2005年荣获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2017年,时年52岁的刘永宁根据组织的安排,出任兴宁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一职。“这是全新的业务职责,没有基础只能从零开始。”为尽快进入角色,刘永宁钻研了大量与禁毒工作相关的业务书籍、资料,对不明白的地方就向同事或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对辖区的禁毒形势进行深入调研后有了自己的判断,摸索出一套属于他自己的禁毒工作经验。

兴宁大部分乡镇比较偏远,群众接触社会面比较少,对毒品知识的了解甚少,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刘永宁大胆创新,开通微信公众号“兴宁禁毒”,借助新兴媒体的覆盖力和影响力,大力宣传禁毒知识。“让更多普通的群众真正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不只是喊喊口号。”刘永宁把口号付诸行动,3年来,他带着团队走进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单位、学校,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今年1月24日,到石马镇开展易制毒场所排查工作;3月1日,在兴宁市罗岗中学开展禁毒宣传;4月11日,到兴宁城区某KTV歌厅,对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培训;5月27日,兴宁市第二届中学生禁毒演讲比赛举办……在每一次的活动中,刘永宁带领的禁毒宣传团队工作人员,都会耐心地向群众解答,全面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兴宁市连续两年取得“全民禁毒工程”梅州排名第二的成绩,兴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十佳禁毒大队”荣誉。2019年,兴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刘永宁分别被兴宁市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民禁毒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这些荣誉成了刘永宁在新岗位兢兢业业工作的最好注解。

帮扶125人戒毒回归社会

“毒难戒,但毒能戒!大部分吸毒人员也是受害者,特别是青少年吸毒群体,倘若家庭放弃了他们,社会放弃了他们,甚至排斥他们,那他们只能越走越远,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要以心换心,用真情去感动、感化吸毒成瘾人员,让他们看到希望,帮助他们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哪怕最后有一人能成功戒毒!”这是刘永宁在禁毒社工培训会上经常说到的一段话。法医出身的刘永宁深知毒品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和康复对象的帮扶工作,一有时间就深入到各镇(街)、村(居)委,与社区的戒毒人员、康复对象拉家常,遇到冷言冷语也不放在心上,坚持引导他们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鼓励其树立戒毒信心,战胜毒品的诱惑。

小山(化名)是一名社区康复对象,刘永宁每月都会与禁毒社工一起到小山家走访,了解他生活、身体和思想状况。当了解到小山想筹钱办理鸡鸭养殖场时,刘永宁不仅给予小山帮助和鼓励,还成功劝导原本不愿意搭理小山的父母一起共同扩大经营,慢慢地走上了创业致富的道路,让小山找到新的人生价值,也让小山的父母看到新的希望。

3年来,刘永宁走访戒毒、康复人员家庭300多户,先后帮扶125名吸毒人员成功戒毒回归社会,在他的帮助下,越来越多的涉毒人员重新走向社会,获得新生。

从“零基础”变成现在全民禁毒工程的“行家里手”,刘永宁就是这样一个低调而务实的禁毒民警,每一个默默无闻的足迹都倾注着人民警察的奉献与忠诚。“栉风沐雨不辞苦,只愿天下无毒。”这是刘永宁和所有禁毒工作者的不懈追求。

(卢静远明盛华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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