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野泳”溺亡频发 该如何杜绝? 就事论事
据“掌上梅州”报道,9月11日下午2时许,丰顺县汤坑镇横东村龙归寨瀑布景区附近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名少年野泳时发生意外不幸溺亡。在我们梅州城乡,学生野泳溺亡的悲剧每年都会发生。可人们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疼。
众所周知,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举行有组织的游泳比赛、活动时除外),江河、湖泊、水库、山塘本来就是禁止游泳之地。可往往总是有市民、学生对野泳情有独钟,对“禁止游泳”之类的警示牌视若无睹。以泮坑水库为例,近年来溺亡事件不时见诸报道,可仍止不住野泳爱好者们野泳的热情,其中就有不少中小学生。
野泳之地,其水域往往情况复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就算善泳者有时也难免遇险。另外,野泳之地缺乏必要的救生措施,也无专业的救生人员。一旦发生险情往往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俗话说,敬山莫欺水。学生们之所以选择去野泳,一方面是对野泳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自然缺乏一种敬畏之心;另一个方面因其心智不够成熟,当险情发生时自救能力不强。在暑期,学生们少了学校的约束,一旦家长又疏于管束的话,就会给他们留下一个管教的真空期。特别是如今的留守少年群体,他们的父母不在身边,而其他监护人又因年老等因素对其管教显得力不从心。还有个原因,就是城乡游泳场馆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以当下的梅城为例,配备泳池的小区寥寥无几,而市场化运营的泳池也屈指可数,建有泳池的学校更是寥若晨星。这样的供求矛盾,使得不少家长宁愿选择带小孩去野泳而不去游泳场馆。
那么,该如何解决学生野泳溺亡屡发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可采用微信群、QQ群、校讯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为学生(孩子)共筑防溺水安全防火墙。学校方面还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比如播放现实中学生野泳溺亡的视频,抑或举办防溺水安全的讲座、知识竞赛等,让防溺水安全的观念深入学生之心。第二方面,在市民比较常去野泳的地方,条件许可的,可派专人定期巡逻劝阻。比如,当下设立的民间河长、湖长,便可作为巡逻劝阻的人力资源。第三方面,政府可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加快游泳场馆的建设,此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供求矛盾,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梅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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