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印发《关于下硬功夫攻坚克难确保今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指导意见》 全力抓好四大重点 攻下脱贫最后山头

梅州日报 2019-09-03 10:09

8月1日,在中共梅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陈敏进一步提出要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带来的历史机遇,主动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推动梅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啃“硬骨头”须下“硬功夫”。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指示要求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确保全市2894户未脱贫贫困户今年底达到“八有”脱贫标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近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下硬功夫攻坚克难确保今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明攻克贫困最后堡垒、实现今年脱贫任务的重点方向。

本报记者 刘巧

抓产业增强“造血”功能

打赢脱贫攻坚战,产业扶贫是根本之策。2016年以来,梅州市坚持按照“八大工程”“五个一批”部署,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深挖特色传统产业,开发新兴优势产业。同时,做好打通技术链、打通产业链、打通供应链、打通销售链、打通利益链“5个打通”工作,让扶贫产业真正发挥“造血”功能。据统计,2018年梅州市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在扶贫产业中的人均收入达2032元。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的带动能力。据市扶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全面整合各类惠农政策,充分发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等的作用,深入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用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发展载体,引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各地实际,打造区域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并着力引导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100%实现贫困户与各类经营主体签订产供销合同。

还要紧紧围绕“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有增收”的目标,统筹科学管理好县、镇、村三级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性项目,重点向未脱贫贫困户,特别是通过常规帮扶难以实现脱贫的无劳力或弱劳力贫困户倾斜。

抓民生落实兜底保障

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阶段,要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关键就是要使扶贫对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这要综合发挥教育、卫健、民政、住建、人社等部门的作用,将学杂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危房改造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市扶贫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2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要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12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还要加快村村通自来水进度,着力解决贫困地区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另外,必须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深入了解分析因学致贫贫困户的家庭情况,结合教育部门的其他帮扶政策,以及贫困户所在村帮扶单位的扶持措施,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补助发放到位,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在健康扶贫方面,《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快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家庭医生的工作。6月28日,梅州市正式开通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仅5天便结算2301人医疗救助资金123.6万元。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将医保即时结算终端服务延伸到卫生站,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的看病负担。

抓就业唤起内生动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工作要始终坚持“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思路,号准脉、下对药。“政策上要引导,通过采取鼓励式、竞争性"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力度,唤起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帮扶。”市扶贫局相关负责人说。

《意见》还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施就业扶贫“1+4”行动,即《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与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4个行动计划,健全由县牵头,镇、村抓落实的劳务协作服务机制,完善“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机制,大力推动就业扶贫上水平。一要拓展就业空间。借力广梅对口帮扶,深化与珠三角地区的劳务协作,促进转移就业;继续推动“扶贫车间”“扶贫作坊”等就业载体建设,促进就地就近吸纳未脱贫贫困户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对难以外出就业的劳动力进行托底安置。二要提升就业技能。对可外出务工且有培训意愿的,按需求组织参加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以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在家务农的,提供实用型技术培训与指导,如“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促使其通过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实现增收。

抓组织建强“主心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突出党建引领功能,建强“主心骨”,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得到不断增强。

为攻下脱贫攻坚的最后山头,《意见》指出,要继续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头雁”工程,大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对脱贫攻坚的引领能力,坚持“市级统筹、县负总责、部门联动、镇村主体、工作组(队)帮扶”的组织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四级书记遍访贫困户、“挂镇包村帮户”等责任制,一手抓“脱贫”,一手抓“防返贫”。市扶贫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还要做好精准扶贫“回头看”,盯紧未脱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针对性强的有效帮扶措施,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实现稳定脱贫;抓好脱贫成效“回头看”,做好跟踪工作,分清哪些是稳定脱贫的放心户,哪些是容易返贫仍需关心的重点户,分类施策,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意见》还要求乡镇(街道)扶贫部门每月末收集未脱贫贫困户落实“八有”帮扶措施的进度,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在次月5日前将当地未脱贫贫困户的脱贫工作进度汇总并报送,市扶贫部门于次月上中旬通报各地未脱贫贫困户脱贫进度的排名。对排名靠后的要求整改落实,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且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约谈情况将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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