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上半年: 五华寨心生产队率先分田到户

梅州日报 2019-09-02 10:36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如一声春雷震撼大地。与土地厮守的农民醒悟了,奋起冲破体制束缚,维护耕作农田的自主权。

其实,早在1978年上半年,五华县平安公社平安大队寨心生产队分出红心、长春两个生产队,当地群众即在全梅县地区率先实行水田分户联产承包。分田到户后,村民的劳动积极性被完全激发了出来。当年晚造又分小作业组包干包产,不但粮食增产,社员也增收。1979年早造正式分田包干到户,实行各耕各的田,各交各的公购粮、统筹粮。在其影响下,平安公社晚造即有50%左右的农户分田包干到户,全社粮食总产338.92万斤,比1978年晚造增9.47万斤,增长38.8%。

由寨心生产队引发、波及平安全公社的农田大包干的做法及其产生的效益,迅速影响到周边的公社和大队。1980年早造,全县山区公社普遍实行农田大包干,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当年,全县粮食总产比1979年增长20.5%,农民人均口粮比1979年增加56.5公斤,初步解决农民吃饱饭的问题。

然而,在省里召开地、县、公社三级干部会议时,责难之声不绝于耳,“现在已够乱了,再放宽还得了?!”有人言之凿凿要“秋后算账”!1980年11月,五华县委、县政府作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田生产大包干和山林管理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在调整和稳定生产队规模、明确土地仍属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农户包干责任田,确定和落实各项包干任务,认真处理好集体财产。是年底,全县98%的农户都实行农田大包干。在文葵学少大队,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后粮食大丰收,农民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燃放鞕炮、敲锣打鼓交售征购粮。

1981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到梅县地区调研,了解到学少大队以及整个五华县“大包干”的情况后连说三个“顺”:“顺心,顺了农民心意;顺路,顺了社会主义之路;顺手,可以甩开膀子大干社会主义了。”这对关于“大包干”的是是非非有了权威的结论,加快推进了五华全县各地不留死角推行“大包干”责任制。

1983年大包干合同期满,五华县委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决定,重新调整承包责任田,进一步理顺集体与农户土地承包关系;至1984年,全县基本建立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克服了长期以来生产上的瞎指挥,分配上吃“大锅饭”的弊端,大大激发了群众的劳动热情,给全县农村带来蓬勃生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生产的发展。(图片来自本报图片库,与本文无关)(江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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