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合同诈骗 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兴宁检察院提起公诉

梅州日报 2019-08-28 10:33

本报讯近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夏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9年2月期间,被告人夏某先后多次在兴宁市坭陂镇多个地方开设赌档,聚众赌博,并安排被告人郑某某、陈某(男)、李某负责带人参赌、记账、“抽水”、发牌等。为追讨赌债,被告人夏某还纠集被告人郑某某、陈某(男)、李某、刘某某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他人身体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被告人夏某伙同被告人陈某(女)、杨某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实施合同诈骗,骗取梅州市某融资公司抵押贷款人民币290400元,且拒不归还。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夏某提起公诉;依法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郑某某、陈某(男)、李某提起公诉;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陈某(女)、杨某某提起公诉。(李盛华兴检宣)

新闻推荐

民生沟通|哪些网购商品七日内 不能无理由退货?

兴宁肖先生:我经常网购,请问网上购买的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