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至今年6月底,梅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立案101件 攥指成拳聚合力 深挖彻查“保护伞”

南方日报 2019-08-14 06:26

大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陂中队副中队长陈伟雄充当非法采矿“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兴宁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五中队原中队长罗卫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这些发布于梅州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客都清风”的案件通报,彰显了梅州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保护伞”的决心。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梅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18年初至今年6月底,梅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7件,立案101件(含处级干部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南方日报记者蓝单见习记者魏丽文

统筹:王晓燕

攻坚之战

今年上半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6人

“我后台硬得很,你们去告也没有用!”说这话的是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梁义章。梁义章在任期间曾非法低价转让、倒卖上坪村81.7亩留用地,造成群众损失约6000多万元,村民敢怒不敢言。

2018年3月,梅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一举铲除了盘踞在梅州江南新城一带20多年之久、以梁义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当地群众燃放鞭炮、拍手称快。这是梅州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一个高潮。

去年全年,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7条,立案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进入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梅州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也正向纵深处发展。

为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集中攻坚,今年年初,梅州市纪委监委制订印发了《梅州市纪委监委推进2019年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计划》,对推进攻坚做出全面规划,通过加强对线索的摸排、核查、管理,实行直查、包案、督导制度等深挖彻查“保护伞”。

今年以来,梅州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7次市纪委常委会部署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针对部分县(市、区)惩腐挖“伞”工作相对滞后问题,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开展实地指导,并约谈了个别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

在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方面,梅州市纪委监委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惠民信息平台上增设了“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2018年1月到2019年6月30日期间,专线收集整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共计152条。

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梅州市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通过“包案”,上半年已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已侦破的案件遁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比如针对梁义章涉黑团伙案件,在去年打掉14名背后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分子后,今年继续扩线深挖,新“打伞”3人,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副局长侯美昌、嘉应新区管委会发展部主任熊伟昌等一批团伙背后的“保护伞”。

“在系列措施作用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成效初显,单今年6月份,我们就已立案十几宗。”梅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6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42%。

合击之力

协同作战提升打击效率

当前,惩腐打“伞”案件查办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提高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办案合力效应,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研究的重大课题。

为加强打击黑恶势力与打“伞”工作之间的衔接,3月11日,梅州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梅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与梅州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例会制度(试行)》,要求定期召开例会进行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加强研判。同时,印发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与政法机关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

早在去年,梅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就已探索与公安等部门协同办案机制。2018年3月,梅县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白渡镇吴小果等人涉黑涉恶相关问题的举报信。举报材料反映,吴小果等人存在聚赌放贷、毁林取土、盗取国家资源、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操纵村级换届选举等问题。随后,梅县区纪委监委会同该区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对举报材料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查处,最终于2018年6月20日将相关问题线索核实清楚,并迅速采取措施。目前,梅县区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中1人定性为充当保护伞。这是梅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政法委等部门协同作战,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具体案例。

今年以来,梅州市纪委监委继续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在惩腐打“伞”方面的沟通协调。4月,梅州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机关联合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廖远锋等涉黑恶团伙人员犯罪线索,最高悬赏30万。公告发出后,收到群众较多有价值的线索,有力推动了该案的查办工作。

此外,为了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在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采取过案筛查的方式过实过细。“今年我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19宗涉黑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全面筛查,发现有3宗疑似存在背后"保护伞"案件后,进一步调阅案件卷宗进行排查。”梅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对某涉恶集团犯罪案件深入摸查,已发现3条涉黑恶腐败线索。

黑恶势力常常和“保护伞”相伴相生、相互勾连,在错综复杂的惩腐打“伞”案件面前,协同作战更有力。一年多来,市级共接收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56件。梅州市纪委监委向公安机关移送29条涉黑涉恶线索;市公安局向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宗涉黑案件、26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堵塞漏洞

做好惩腐打“伞”“后半篇文章”

2018年5月25日,梅州市纪委监委对五华县6名民警充当赌档“保护伞”案进行了通报,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自省,带头廉洁自律,自觉秉公用权。”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梅州市纪委监委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次公开曝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一方面,向外界表明梅州市纪委监委强力推动惩腐打“伞”工作的决心;另一方面,利用典型案例,警示全市党员干部,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以前总觉得违法违纪行为和我没什么直接的关系,看了警示教育片后深有感触,给我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一名党员干部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后说。去年以来,梅州市纪委监委重点对扫黑除恶重点查处案件的发案成因、机制制度和监管漏洞进行了剖析,并编制成案件纪实、录制成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2019年5月31日,梅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推动扫黑除恶以案治本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该委各室运用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等手段,推动涉案地区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以案治本,逐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做好惩腐打“伞”“后半篇文章”。

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共14条。同时,以梅江区为试点探索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形成《以梁义章系列案看梅江区政治生态》调研报告,以此推动梅江区开展“一案一整改”,综合施策、对症下药,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接下来,梅州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不断把梅州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引向深入。”梅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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