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关键在树立环保理念
■ 邱发平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仅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严格分类,还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细则。其实,梅州市去年就已印发了《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梅州市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目前,梅州市正根据前期的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继续进行落地试点推广,由小片区推及大范围,精准施策,提升市民意识,引导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见《梅州日报》7月17日7版)
“垃圾围城”已成为各大城市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与其面对被垃圾包围的长痛,不如直面垃圾分类的短痛。这不仅事关生存环境,更关系到子孙后代。上海强制垃圾分类先行一步,其它城市将紧随其后,垃圾分类在中国势必成为一场全民行动。
梅州市去年就印发了《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从实施效果来看,部分社区因为运用了智能收集系统,分类较为清晰详细,而且一些地方以垃圾换实物、现金的方式,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培养他们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当然,在一些大街小巷,垃圾分类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这里面有市民素质的问题,也有垃圾收集管理简单粗放的问题,也从侧面说明了强制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上海在实施强制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部分市民用厨余粉碎机处理垃圾等现象,也给制定实施的公共政策带来考验。如何树立市民环保理念?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使市民从思想上认识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垃圾分类工作虽然琐细,但天下事必作于细;要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让市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重点从青少年抓起,从小培养环保节约意识,真正带动家庭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日常习惯。
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从源头减少污染,提高无害化处理效率,实现资源再利用。如果“前端分类后端混运”,不仅重复浪费,更会打击公众参与的热情,也会损害这项公共政策的公信力和执行效果。因此,垃圾分类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量行政成本、社会成本,深耕实际,在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处理体系方面进行精准、科学的制度、方案设计,才可让政策深入人心、激励行动,使垃圾分类从时尚走向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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